确保春节期间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发布时间: 2011-01-27 10:48:10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2011年元月12日,国务院和省、市先后召开了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春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重新进行了部署和安排。为确保春节、两会期间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防范各类建设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切实做好我市建设安全生产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传达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一定要认真传达学习元月12日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把做好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2011年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把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放在当前工作的突出位置,迅速行动,全面部署,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落实。坚持“以人为本”,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2011年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明确要求,要高度重视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从即日起,各施工、监理企业要立即组织开展自查,各县(市)、区建设局要组织人员在企业自查基础上进行专项检查,以确保全市建设行业节日期间的安全稳定。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各工程项目经理负责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工地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在建工程深基坑支护、高支撑模板、塔吊、施工电梯、井架、施工临时用电、食品卫生、工地临时围档、消防器材、噪音及扬尘控制措施等。节日期间不停工的工程项目,需另行组织一次专项检查。检查整改情况需详细记录备查。
2.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节前要开展安全专项检查,按照2011年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对重大危险源工程、存在问题较多的工程及近两年发生事故企业的在建工程重点检查,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工程安全措施严重不到位的需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对责任单位、责任人严肃处理。
3.节前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检查重点为:
(1)彻底整治十大消防安全隐患:一是建设和施工单位未建立消防领导小组,无消防救援组织,相关消防制度不健全;二是建筑周围未设置满足要求的室外临时消防设施;三是外脚手架未使用阻燃密目网;四是临时施工用电不规范、不标准;五是现场材料堆放混乱,木料加工区未设置严禁吸烟标志;六是在建建筑物内设办公区、民工集体宿舍;七是民工宿舍内存放有煤气罐等易燃易爆物;八是使用易燃的外墙保温材料;九是消防设备配备不足,生活区未配置消防器材;十是现场材料堆放占压消防通道。
(2)施工是否建立单位消防制度、配备消防器材配备以及是否使用有证电焊工上岗等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安全设施状况,隐患监控整改情况;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情况;专项安全方案、应急预案、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交底、验收(包括监理单位是否参与审核)等;建筑工地临时用电管理情况;施工现场食品(食堂)卫生状况及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机械设备管理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监理的职责落实情况等。
4.加大对施工车辆的管理力度。各施工项目按照《市区建设工程施工材料、渣土及垃圾运输车辆管理告知书》要求,加大对进出施工现场车辆的管理,严禁施工车辆带泥出入施工现场,做好施工现场防尘降尘措施。
三、严格节日值班制度,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1.严格节日值班制度,保持信息渠道畅通。所有建筑施工工地由项目主要负责人值班,负责工地日常管理;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编制节日值班计划,制订值班制度,公布24小时值班电话,领导要在岗带班,对节日和两会期间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及时处置并上报。
2.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做好节日和两会期间的应急救援物资的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要按规定启动预案,快速有效施救,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3.市建委在此期间将派出督查组对此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不履行职责、或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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