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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十一”和“中秋节”期间安全生产及食品安全大检查

发布时间: 2010-09-23 11:17:07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做好“十一”黄金周和“中秋节”期间安全生产及食品安全大检查工作,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确保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及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为第二届绿博会和第八届中国郑州国际少林武术节的圆满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促进全市建设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质办〔2010〕45号)、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建明电〔2010〕7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十一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0〕162号)、《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工作部署》(中共郑州市委工作部署第15期)、郑州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城区空气环境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郑创模〔2010〕1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市建设工程开展安全生产及食品安全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保证专项整治活动顺利开展,成立“十一”期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及食品安全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郭庆宽 市建委主任、党委书记

副组长:王 凯 市建委副主任

李 亚 市建委副主任

杨 琦 市建委主任助理

高必成 市建委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委质量安全管理处,远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成立8个检查组,具体分工如下:

第一检查组

组  长:远 烁

成  员:姜耀武 王大军 姬乐乐

检查范围:中原路以北,花园路以西工程

第二检查组

组  长:李世杰

成  员:王 旋 丁 新 徐革伟 汪源力 刘宪强

检查范围:省直管、大办和各县(市)、区工程

第三检查组

组  长:李锦林

成  员:邓松江 刘喜杰 陈忠玉

检查范围:中原路以南,紫荆山路以西工程

第四检查组

组  长:聂孟建

成  员:马树强 刘明华 杨政勇

检查范围:花园路、紫荆山路以东,中州大道以西工程

第五检查组

组  长:郑传昌

成  员:崔明浩 王作明 杨春生

检查范围:市政、轨道交通工程

第六检查组

组  长:张笑冰

成  员:张 健 李 胜 刘旭冉

检查范围:郑东新区工程

第七检查组

组  长:李春献

成  员:张 磊 李帅信

检查范围:市区内无手续工程

第八检查组

组  长:贺振华

成  员:徐聚军 窦继华

检查范围:市区内拆迁和待建工程

二、检查形式和时间

(一)检查形式

此次检查主要分两种形式进行:

此次大检查活动采取企业自查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抽查检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同时要与近期下发的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大检查结合起来。各企业要积极主动搞好自查,力争把安全生产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

(二)检查时间

2010年9月19至10月31日。

三、检查内容

(一)针对建筑行业开工项目多、生产速度快、易发生事故的特点,重点检查施工企业现场安全管理,防坠落、防垮塌安全防护是否落实,起重机械和施工机具是否定期检验合格;严禁无证施工、超资质能力承揽工程,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从业人员不经岗前培训进场作业。

(二)施工现场检查重点:深基坑施工;模板支撑施工;塔吊作业施工;脚手架搭设施工;现场施工用电;临边洞口安全防护等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情况。

(三)食品安全检查重点:施工单位建筑工地食堂食品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品原料采购关、食品采购台账等,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安全文明施工情况:重点是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和市政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工地扬尘污染。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对此次检查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针对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高监管水平,切实做好建筑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严格自查,务求实效。各施工、监理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好自查活动,建立和健全建筑行业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将安全责任、安全教育、防范措施落实到各项目、各环节、各岗位,及时消除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严格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防事故的发生。

(三)严格执法,强化监督。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大安全和隐患排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此次检查出的问题,市建委将记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档案》,作为企业年度评先的重要依据,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相关法律依据,依法严肃处理。

(四)加强值班,确保安全。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企业要在“双节”期间加强值班严格24小时值班制度和安全生产事故专报制度,安排好安全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时刻保持通讯畅通,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准备。

(五)各检查组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每周五上午九点前将前一周检查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胡嵘晖 电话:67188926 传真:67176526,电子邮箱:sjwzac2009@sina.com。

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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