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重点上市后备企业优先提供发展用地
发布时间: 2012-06-08 14:29:30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郑州市政府对于已在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备案辅导的重点上市后备企业,通过一企一议的方式,提供有针对性的扶持,包括:优先提供发展用地;在项目申报方面给予倾斜和扶持;引导和鼓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平等竞争的基础上,优先采购辖区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已上市公司的产品和服务等。
另外,现有上市空白县(市)、区注册企业进入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备案辅导、实现企业上市工作实质性突破的,市政府给予其金融办(上市办)适当培育补助资金;已有上市公司的县(市)、区每年新进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备案辅导企业达到4家及以上的,市政府给予其金融办(上市办)适当培育奖励资金。
今后,对重视培育企业上市资源、企业改制上市快速推进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派出机构金融办(上市办)给予相应的培育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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