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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施工工地疫情防控!刚刚住建部发布重要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8-06 16:04:55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近期,。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持续深入做好施工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建筑施工领域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全面加强施工工地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疫情防控体系。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坚决防止聚集性传染、杜绝聚集性疫情事件。
二、加强施工工地人员排查,从严做好风险管控。要持续加大对施工工地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排查力度,确保应立即向,并及时配合做好管控措施。,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活动,特别要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最大程度降低传播风险和减少交叉感染风险。
三、加强现场防疫,严格工地内部管理。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要求行政区域内施工工地,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工地现场人员外出流动要全面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对进场人员实行每日体温检测登记,落实“一人一档”制度 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工程项目参建单位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加大对施工工地人员公共卫生防疫培训教育力度,提升其防范意识和防控能力,引导施工工地人员养成勤洗手、常通风、科学佩戴口罩等良好卫生习惯。要严格开展上岗前疫情防范措施交底,确保疫情防范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一名员工、每一个岗位。,持续加强施工工地疫苗接种工作宣传力度和正向引导,提升施工工地人员疫苗接种意愿,确保施工工地人员“应接尽接,应接必接”。
五、抓好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坚决防止盲目抢工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工程项目参建单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切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发现问题和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确保安全。要从严落实汛期防汛各项措施要求, 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深入一线,分析问题、解决难题。加强与应急管理、卫生健康部门对接联动,加强施工工地疫情和质量安全形势研判,积极主动做好相关防范工作。各地要制定施工工地新冠肺炎疫情和质量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演练,加强与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密切联系,时刻保持应急状态。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及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及时有效应对突发情况,并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信息。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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